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云南省大姚县金碧鑫生墙材有限公司范湾砖厂砖瓦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6222239。
收件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
邮编:675400
附件:《云南省大姚县金碧鑫生墙材有限公司范湾砖厂砖瓦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