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消费纠纷涉及面广、矛盾类型多、群众关注度高等特点,将消费维权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与“大姚众调”工作相衔接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消费纠纷从“接诉处理”向“源头预防、协同化解、长效治理”延伸,努力实现群众诉求有人听、矛盾纠纷有人调、消费权益有人护,以消费维权“小切口”推动基层治理“大提升”。
坚持接诉即办,推动消费诉求高效响应。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分流转办、跟踪督办、结果反馈、回访评价等工作机制,畅通12315、12345等诉求渠道,推动消费投诉快速响应、规范办理。加强上下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完善投诉举报办理时限提醒机制,依托12315平台对临近办理期限的事项及时预警,督促承办人员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注重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规范投诉举报办理告知内容,提升答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推动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融入“众调”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调解贯穿消费纠纷处置全过程,积极推动消费维权与基层调解力量、部门协同机制相衔接,探索形成以市场监管部门专业调解为支撑、经营主体主动协商为基础、多方参与共同化解的工作路径。对一般性消费争议,注重释法明理、沟通协商,推动双方互谅互让、及时和解;对涉及多方责任、群众反映集中的复杂纠纷,加强协调联动,推动问题依法妥善解决;对调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实现纠纷化解与执法监管有效衔接。
同时,坚持调解一件纠纷、排查一类风险、规范一个行业,注重从个案中发现共性问题,对反复投诉、集中投诉和潜在风险及时分析研判,推动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由单一调解向源头治理转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推动维权服务向基层延伸。坚持把消费纠纷化解与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相结合,推动消费维权服务向企业、学校、社区、景区、农村延伸,聚焦商圈、农贸市场及消费集中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培育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主体,促进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全县已创建“城市港湾——金街”诚信放心消费示范街1条、示范市场2个,培育诚信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16家,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6个,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单位9家,推动36家经营主体作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
通过示范引领、服务前移和经营主体主动参与,推动消费维权从消费者单方面投诉向经营者主动化解转变,从部门被动受理向社会多方共治转变,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强化监管执法,推动风险治理与纠纷化解贯通。坚持把消费纠纷办理与市场秩序规范、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结合起来,围绕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网络交易、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整治,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通过发布消费提示、典型案例、价格提醒告诫,召开行政指导会等方式,加强对经营主体的宣传引导和规范管理,推动监管执法与纠纷调解相互促进。2026年以来,累计开展价格行为提醒7轮、行政指导会12场次,出动执法人员708人次,开展专项整治检查15次,检查市场主体2435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办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145件,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突出治理成效,以群众满意检验工作实效。通过持续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融入多元调解格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大姚县消费纠纷化解能力和基层消费治理效能不断提升。2026年1—9月,全县累计提供消费咨询4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76件,投诉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均达到100%,投诉调解成功率达83.65%,位居全州第一,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万元。实践表明,消费维权不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也是发现基层矛盾、回应群众诉求、规范市场秩序的有效切口。
下一步,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深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消费维权与“大姚众调”工作、基层网格治理、行业规范发展深度融合,持续完善源头预防、协同调解、依法处置、跟踪回访的工作链条,努力实现消费纠纷化解与基层社会治理互促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