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即将开始,为保证我县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大姚县2023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5月31日至7月15日期间,午间12:00至14:00,夜间20:00至次日7:00,除紧急抢险、抢修等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外,禁止建筑工地等场所产生超标噪声,影响考生学习和休息。
二、普通高考(6月7日至8日)、“三校生”技能考核(6月9日上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16日至20日)、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7月11日至15日)期间,每日8:00至18:00,考场周边项目工地必须无条件停止施工中的打桩、混凝土作业、电锯等施工行为,杜绝因噪声污染影响考生考试和干扰考生学习、休息的情况发生,切实做好大姚一中、实验中学、民族中学考点周边工地环境卫生、扬尘污染、渣土运输的管理,保障道路畅通。
各施工单位、经营企业、自建房住户在接到本告知书后应及早安排、及时调整工序,严格执行,确保我县考试工作平安、平稳、顺利进行,若在考试期间不听劝告继续施工发生信访投诉案件的,我局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监督举报投诉部门: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投诉电话:0878-6222135、0878-6222712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