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大姚县全面推行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县级信息共享制度(试行)》《县级信息报送制度(试行)》《工作督察制度(试行)》《县级河长巡查制度(试行)》《县级工作督办制度(试行)》《县级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试行)》等6项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在开展大姚县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通报、信息报送、信息共享的相关要求,巡查及督查人员组成、巡查督查范围、巡查督查方式,重点工作督办、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等。
去年6月以来,按照州审计局的统一安排,大姚县审计局配合州审计局开展了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在州审计局出具的审计调查报告中,涉及大姚县包括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存在差距、未建立部门协作工作机制等问题。
此次相关制度的出台,是大姚县全面推行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根据《大姚县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有关要求健全完善的制度措施,也是大姚县认真整改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查出问题的长效举措,更为大姚县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及保护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必将让大姚县龙川江流域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