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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人社:春风化雨解争议 温情调解止纷争

日期:2023/04/14   作者:罗红全   来源:自撰    点击:

“本来是想劳动仲裁打官司,没想到两几天的时间就给我圆满调解了,还当场拿到赔偿金,真是太感谢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了!”曾在云南宇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大姚分公司务工的孙女士激动地说。

原来孙女士因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不一致,不再续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偿。与公司协商无果,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孙女士,认真听取了她的诉求,细致地进行了法律释明,并引导其撰写仲裁申请书。同时,仲裁员主动对接被诉企业,采用分离当事人,即“背靠背”调解方法,通过仲裁员辩法析理,耐心疏导的调解,最终庭审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同意一次性支付9600元赔偿,圆满化解劳动争议。

多年来,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秉承“视同亲人、便民仲裁”的服务理念,借助劳动合同备案审核、劳动监察主动执法、劳动信访、事前、事中、事后调解,劳动仲裁后期维权,构建起监察、信访、调解、仲裁“四位一体”快速维权机制,真正使仲裁院成为大姚县维护劳动和谐稳定的一道坚强屏障。一是加大宣传,强化预防,积极营造劳动关系和谐氛围。针对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抓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提高劳动者对劳动法规和劳动仲裁工作的认识,营造劳动关系和谐氛围。二是耐心细致,注重疏导,健全群众咨询接访服务网络。合理利用劳动合同备案审核平台、劳动监察执法,积极发挥劳动仲裁办公室接待作用,高度重视来访咨询接待工作,耐心细致地向来电来访人员解答相关政策,并告知解决问题的渠道,倾听诉求,为来访群众分析问题,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引导合法维权,做到首问负责。三是主动发力,积极调解,筑牢化解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优化办案方式、简化办案程序,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调解上,用真心打动劳资双方,通过受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调解三种途径,根据事实,依据相关法律,向劳资双方阐明达成调解的好处,促使劳动争议案件达成调解,减少劳资双方维权周期和成本。四是规范程序,力求高效,努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和要求,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原则,积极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力打造充满司法阳光的仲裁阵地、彰显人文情怀的单位,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仲裁新需求,真正将“便民仲裁、服务仲裁”理念落实到每一件案件中,让每一位劳动群众切实感受到仲裁案件的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受理7件,涉及人员10人,金额31.24万元,其中正在审理2件,裁决结案1件,调解结案2件,准予撤回仲裁申请或其它方式结案2件,审限结案率为100%。(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红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