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积极响应国家、省、州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部署,全面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全方位优化缴费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全面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办、延伸办”,落实“上门办”“掌上办”“微信办”等便民举措,进一步规范、优化参保缴费经办服务,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提供便利。
全面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参保”。全县3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加居民医保并享受待遇。取消户籍限制,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在常住地参保,切实解除家庭生育的“后顾之忧”。
落实生育津贴直接拨付到个人。优化线上申报渠道,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生育津贴办理通过审批后拨付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左右。
2026年1月至7月,大姚县共办理新生儿“出生即参保”549人。1254名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896人次,医保基金支付403.4万元。其中生育津贴直接拨付到个人89人次、176.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