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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政务服务局开展《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进大厅”活动

日期:2023/03/01   作者:李旭升   来源: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县政务服务局将《条例》作为本局开展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宣传进大厅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诚信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全局职工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浓厚诚信氛围。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思维。县政务服务局高度重视《信用条例》的宣传学习工作,将其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举措来抓,对宣传学习工作进行认真详细的安排部署,呼吁全体干部职工争做守法诚信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二是丰富宣传形式,形成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条例》宣传“进大厅”活动。在政务服务大厅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条例》等相关资料,用直观且群众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逐步提高全体职工及前来办事群众“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自觉性。

三是抓好学习培训,深化学习成效。各股室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开展集体学习,全面了解《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围绕其主要精髓要义,逐句研读。同时结合本股室具体工作进行内部深入交流讨论,探讨如何在工作中更好的宣传信用、遵守信用、践行信用、监督信用执行,不断深化学习成效。

通过开展诚信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权益保护等内容融入日常,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参与感、触及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