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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

日期:2023/02/13   作者:刘建丽   来源:大姚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楚雄州应急局行政执法科刘晓明科长和工作人郑兴花同志一行到大姚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培训中,州局同志通过系统操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程序讲解、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讲解和现场交流互动等方式为大姚县应急局各参训人员答疑解惑,解决了安全生产执法中众多疑难问题,极大提高了我县安全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

一是解决了“互联网+执法”系统操作难的问题。郑兴花同志对“互联网+执法”系统主要功能和操作流程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加强和提升了应急系统执法人员对系统的实际操作能力。随后,县应急管理局杨局长亲自安排部署,要求全局有效推动线下执法向线上执法转变,确保“互联网+执法”系统全面应用落到实处。

二是解答了“互联网+执法”量化考评的问题。刘晓明科长指出,州级部门正在完善“互联网+执法”量化考核标准,将充分运用系统的各项执法数据对标考评细则,对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年度考评。并具体讲解了量化考核中部分数据的详细情况,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对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学习交流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具体操作。刘晓明科长带领我们学习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并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规则适用、事故类别认定、事故调查程序、事故报告规定、事故报告等注意事项进一步学习领会,让参训人员对事故处理有了清晰认识,对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和加强今后执法人员对事故调查处理水平有明显提升。

四是学习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化管理。刘晓明科长从工作实际出发,提出了实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化管理建议,建议突出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不但可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还可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上述建议,我局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推行落实。

五是解读了《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从《规定》的适应范围、履职标准、执法要求、免责追责情形和奖励情形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相关规定,做到精准执法,进一步加强了应急系统执法人员对规定的理解和落实。

本次业务培训对大姚县应急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培训内容联系工作实际,推进培训学习内容与工作的结合,做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验证理论,切实推动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