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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春运 | 大姚交警“三个坚持” 扎实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

日期:2023/02/08   作者:   来源:大姚县公安局    点击:

为有效遏制春运期间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中集中统一行动要求,发挥连续作战精神,强力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坚持“高站位” 细致谋划压责任

交警大队结合近期辖区群众驾车出行规律,确定酒后驾驶行为多发的时间、节点,对酒醉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进行再研究、再部署,明确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强化酒驾醉驾集中统一行动的针对性,确保警示到位、打击到位。要求全员切实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保持对酒驾醉驾高压管控态势,杜绝涉酒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坚持“严管控” 严查违法除隐患

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酒店、餐馆、娱乐场所分布情况及周围交通状况,盯紧城区主干道、乡村道路等重点路段设置临时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卡点,对过往的小型轿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驾驶员进行逐一检测,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针对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的实际,大队将整治时间延伸至凌晨4时,对重点车型、可疑车辆、重点人员进行严格盘查,确保执法、防控不留“空挡”,违法空间不留“缝隙”,全面扼杀违法驾驶员“侥幸”心理,着力构建对酒驾醉驾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管控手段。1月25日至2月5日,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27起,其中醉酒驾驶10起,饮酒驾驶17起,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坚持“抓教育” 安全宣传浓氛围

通过粘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酒驾醉驾危害性,呼吁广大群众尊法守法,倡导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在执勤过程中对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使更多的驾驶员主动认识酒驾醉驾等行为的危害及后果。通过两微平台、大姚网等媒体持续推送酒醉驾的严重危害和相关法律常识,并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及时曝光,通过事故案例切实提高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酒后驾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