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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四举措确保“乙类乙管”新冠病毒感染医疗保障待遇落实

日期:2023/01/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自新冠病毒感染救治医保政策调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病毒感染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多举措抓实农村地区新冠病毒感染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医保新政策在202318日至2023331日期间得到有效落实。

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1月7日,省医保局乙类乙管新冠治疗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医保局及时组织医保经办人员对新冠病毒感染医保政策进行了传达学习和业务培训,对有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州新冠病毒感染救治医保政策奠定基础

抓实医保政策的落实落地。一是全面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组建两个工作督导组,从1月8日起,对全县19家定点医疗机构贯彻落实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病毒感染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措施、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53药物、新冠住院、新冠门诊两个医疗类别的信息更新维护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督促检查指导;二是做实药品、医疗类别信息维护工作。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类别信息维护更新不及时、编码对照错误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基层医疗机构无法收取新冠门诊一般诊疗费进行结算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医保部门反馈,确保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三是抓好医保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督导组先后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现场进行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病毒感染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医保新政策精准落地。目前,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在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了90%(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10%),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取消起付线和封顶线,政策范围内门急诊费用报销比例均达70%;四是在抓好“规定动作”中细化任务。州医保局出台“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病毒感染救治医疗保障十八条措施后,县医保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十八条医疗保障措施责任分解的通知》,对十八条措施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股室,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十八条措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多举措开展新冠病毒感染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参保群众对新冠病毒感染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持续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救治资金、药品采购周转金的预拨工作,及时向承担新冠病毒感染救治任务的2家县级医疗机构预拨救治资金50万元、向135家基层医疗机构预拨药品采购周转金181万元,确保医疗机构药品应采尽采、感染患者医疗费用应报尽保、待遇应享尽享。(紫映平 刘培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