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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农业农村局遴选培育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招募特聘农技员公告

日期:2026/05/2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大姚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大姚县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选育管理办法(试行)》《大姚县2026年特聘农技员招募及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将2026年选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招募特聘农技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招募数量

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个(其中:粮油种植1个、肉牛养殖1个 )。招募特聘农技员5名,其中种植类(粮油作物及特色果蔬)3名、肉牛养殖2名。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从大姚县辖区内从事粮油作物种植、肉牛养殖的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服务企业、返乡创业创新种养殖大户等具有一定的种养殖规模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选育。被选育的示范主体应具备政治素质素养高;愿意帮扶农户,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带动群众发展产业增收;创新意识强,示范作用好,能率先应用农技部门推广的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新型农机具等技术集成;在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实践中得到较好体现和发挥。有一定产业特色和经营规模,粮油(水稻、玉米、麦类、油菜、大豆)种植示范主体近3年来都稳定在50亩及以上、肉牛养殖示范主体近3年来持续发展肉牛养殖且年均存栏规模在50头及以上,近2年来没有享受过示范主体或示范基地补助。

三、特聘农技员遴选条件

在大姚县辖区内开展粮油作物(水稻、玉米、麦类、油菜、大豆)及特色果蔬种植、肉牛养殖生产一线的农业“土专家”“田秀才”、种养能手,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一定文化基础的技术骨干中公开遴选招募。被招募的对象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55岁以下,身体健康,政治素质素养好,爱农业、懂技术,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具有良好的宣传推广、沟通、协调能力。近3年来一直从事所要求产业类型的农业生产实践和技术指导,实际生产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被群众公认和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肯定,科技服务和示范推广能力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能够带动周围群众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实现增产增收。近3年来未被连续2个年度聘用为特聘农技人员,且非财政供养人员(含村四职干部)。

四、管理及考核

被选育的示范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相关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大姚县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选育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培育期(半年),实施结束并经县、乡农技推广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最多可获得2万元补助。被招募的特聘农技员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履行相关义务,依据《大姚县2026年特聘农技员招募及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管理及考核,履职期(6个月)满考核合格后最多可获得0.9万元劳务报酬。

五、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示范主体和特聘农技员自愿报名参加,自公告之日起,可到大姚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广校428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至5月27日18:00,联系电话:6201577。示范主体须提供身份证及有关证照,特聘农技员须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资质证明,报名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到实地进行资质条件审核,综合评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相关协议。

附件:1.大姚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选育报名表

2.大姚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招募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0日

附件1

大姚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选育报名表

主体名称


产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证照号码


联系电话


产业规模(亩、头)


联农带农机制是否健全


主体类型


带动农户情况(户)


所报选育类型

¨粮油种植¨肉牛养殖

经营规模及经营情况(近3年的种植、养殖规模及经营情况)


产业所在村委会审核意见

村委会(盖章):

经办人:

2026年 月 日

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盖章):

经办人:

2026年 月 日

(备注:申报粮油种植主体的需要乡镇农技中心负责人审核、申报肉牛养殖主体的需要乡镇畜牧兽医负责人审核)

附件2

大姚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招募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照片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现工作地点(单位、企业)、地址


现工作岗位


应聘岗位(种植类、肉牛养殖)


联系电话


人才类型

¨农业“土专家”“田秀才”¨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其它

个人简历及生产情况


产业所在村委会审核意见

村委会(盖章):

经办人:

2026年 月 日

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盖章):

经办人:

2026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涉及报名者之内容须报名者本人手写,交表时需要核验;2.种植类的需要乡镇农技中心负责人审核、肉牛养殖的需要乡镇畜牧兽医负责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