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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多措并举,扎实开展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日期:2023/01/05   作者:杞建伟   来源:大姚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

2022年以来,大姚县先后遭受了雪灾、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春节,大姚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扎实开展2022-2023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一是全面摸排评估。统筹人员力量指导镇村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掌握受灾群众,特别是受灾的五保户、三无人员、孤儿、低保、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脱贫户、困难“三留守”人员、倒损房屋户等特困受灾群众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评估口粮、衣被、御寒物资等方面的需求,开展评议和公示,核定冬春需救助人员。

二是及时安排部署。下发《关于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御寒物资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分配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下拨各乡镇省级冬春救助物资棉被482床、大衣404件、衣服207套、彩条布55件;分配中央冬春救助资金233.17万元。明确了物资、资金的使用范围、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时限和救助规程。压实乡镇和村(社区)领导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实施。

三是严格发放程序。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审核审批程序进行发放,落实集体研究、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登记造册、签字盖章发放的程序,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做好冬春救助物资、资金的发放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各村委会发放的物资、资金在政务(村务)公开栏中对救助政策、救助款物数量、救助对象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乡镇纪委、村监委对救灾资金物资的分配、管理、发放、到户情况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了冬春救助物资、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确保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直达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据了解,此次下拨的省级冬春救助物资将按照程序直接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中央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将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到人到户。按照救助标准,大姚县此次下发的物资、资金可在春节前救助1.7万余受灾困难群众。(大姚县应急管理局 杞建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