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大姚县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发文对2022年度“诚信之星”进行了通报表扬,大姚县纪委县监委等12家单位获“诚信单位”、大姚永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获“诚信企业”、大姚县湾碧瑞民芒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7个组织获“诚信群体”、大姚黄金书屋等18户个体获“诚信经营户”称号。(县发展和改革局 供稿:杨翠美 编辑:徐增 审核:张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