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大姚县鑫蛉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烟囱拆除工作,近日,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大姚县鑫蛉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烟囱拆除工作安全提醒会。会议由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杨仓生同志主持,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金碧镇、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领导,施工单位(江苏华电高空工程有限公司)和大姚县鑫蛉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宏列对大姚县鑫蛉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烟囱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强调拆除烟囱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对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工作人员的从业资质,进行了核实,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此次拆除工作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点进行详细介绍。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杨仓生强调,烟囱已经停用多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召开此次会议,目的就是为了确保烟囱能够顺利拆除,并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县应急管理局、金碧镇、住建局、工信局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二是企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大姚县鑫蛉新型墙材有限公司要做好施工环境的维护,人员疏导工作,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施工区域,以免发生次生灾害。江苏华电高空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要提供吊车年检合格凭证。三是应急局要统筹做好全局工作。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做好考勤记录,在施工期间,各单位派出1名工作人员参与现场安全监管工作。
会议还听取各部门的意见。
通过这次会议,提高了各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把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抓紧抓实,各部门表示将通力合作,圆满完成此次工作任务。(大姚县应急管理局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