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金大地花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审查,项目符合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现对该规划进行审批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项目名称: 大姚县金大地花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项目地点:大姚县城北片区城北路西侧(原机械配件厂棚改片区)
用地性质: 居住用地
建设单位:大姚万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报类别: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
设计单位:昆明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等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
公示类别: 审查前公示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6日
公示组织单位: 大姚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78—6222239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总用地面积:30072.00平方米(45.11亩),其中建筑用地面积7431.67平方米,绿地面积9025.26平方米,道路广场用地面积13615.0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5395.9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5121.63平方米;容积率:1.83;建筑密度:24.71%;绿地率:30.01%;停车位:508个(地上260个+地下248个)。
项目简介: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位于大姚县城北片区城北路西侧(原机械配件厂棚改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0072.00平方米(45.11亩)亩,整个项目分为两个地块进行规划设计。项目区位优越,交通方便,该规划设计营造以人为本的居住环境品质,兼顾大姚县的整体景观,着重于优美的群体空间环境和景观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既有超前性,又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整个建筑风格达到了与周围环境的协调、融合。
大姚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代章)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