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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作风提效能践行“三个工作法”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日期:2022/10/08   作者:黄艳   来源:自撰    点击: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作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把践行“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有效运用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有力推动了全县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

在专项行动中践行一线工作法一是到欠薪易发多发行业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欠薪易发多发行业的隐患排查力度、监察执法力度和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把功夫下在平时,从根本上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县共监察用人单位42户,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 9份、根治欠薪工作事项交办督办通知31份;排查出欠薪隐患并进行交办督办3件,正在办理中;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12场次。二是深入新就业形态领域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实地与非实地结合摸排外卖、网约车、快递、网络销售、网络直播等平台企业及其合作用工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3次、新就业形态企业代表座谈会1次;处理涉及新就业形态欠薪投诉件2件,为2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追讨工资6300元;对于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2家基层快递网点8名快递员优先给予工伤保险参保,解决快递群体工伤保障问题。三是到现场点开展“维权益、促和谐、迎盛世”专项活动。将实地调查与现场接访相结合,对掌握的欠薪线索和监测领域开展欠薪问题专项接访活动和处置行动,每月至少1次现场接待农民工反映欠薪诉求,经常性深入实地调查核实和处理欠薪矛盾。截至目前,共开展欠薪问题专项接访活动1次,现场接访1件1人次,目前正在处理欠薪诉求;共查办欠薪线索和案件202件,已办结173件,为911人追讨工资1358万元。将源头预防与前端化解相结合,到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人社·志愿青春”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组建仲裁员志愿队伍入企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案例入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内部化解机制“三送一指导”活动6次,深入6家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个。

在任务清单中践行项目工作法。一是明确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联合人社、发改等8部门研究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实施方案》《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分解工作任务并形成责任清单印发各成员单位。对全县欠薪问题(隐患)和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欠薪工作台账》和《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并进行清单交办、挂牌督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早发现、问题早解决。对欠薪陈案、考核督导、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欠薪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实效。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和惩处机制推进劳动关系管理,做到管理清单数据电子化、精准化、导向化。依托“云南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实现劳务派遣许可信息、特殊工时制审批、劳动用工登记备案、集体合同审查备案、企业经济性裁员方案审查、录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等劳动关系管理清单数据精准,以便准确把握劳务关系运行态势,积极防范用工风险。依托根治欠薪工作体制机制,以联合约谈、行政责令整改、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支付、公安机关立案查办、检察机关起诉听证、法院审判执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方式为手段,对查实存在欠薪的信访积案、恶意欠(讨)薪行为等开展联合监管、联合惩戒。截至目前,全县依法立案查处欠薪案件2件、提请县公安机关协查1件、县检察院协助参与处理案件2件。

在典型培育中践行典型引路法。一是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典型培育系列活动,引导更多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行列。开展“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活动,创建“无欠薪”项目部1个。开展“和谐同行”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4户。开展金牌劳动关系打造,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4名、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个、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个、劳动关系专家库专家2名。实施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培育电子劳动合同试点企业2家。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8家,充实劳动关系协调员46个。二是实行劳动关系和谐先进典型正向激励机制,把培育成功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纳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在稳岗返还、技能培训、补贴支持、贷款扶持、助企纾困等方面给予人社政策倾斜和优先,激励把促发展与维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互利共赢。在劳动关系和谐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下,目前全县劳动用工不断规范,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根治欠薪工作成效得到有效提升;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84.81%、仲裁结案率达10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6%,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