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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审计局“四突出”抓实审计现场管理

日期:2022/07/27   作者:杨勇   来源:大姚县审计局    点击:

近年来,大姚县审计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持续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把牢审计质量“生命线”,以“四突出”为抓手促进审计项目质效提升。

一是突出分级负责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审计现场管理分级负责制和全员责任追究制,强化党组领导之责、审计组主审主管之责、审计组成员应尽之责、审理人员把关之责,切实将审计质量、廉政责任和保密责任逐项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强化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二是突出现场管理把控质量。扎实推进一线工作法,所有审计项目均由局班子成员担任项目审计组组长,局班子成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进驻现场跟踪督促,科学组织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分工和进度要求,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做好审计现场质量控制。三是突出现场督导从严要求。局主要领导不定期深入审计一线对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审计证据质量情况以及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等进行现场督导,分析审计项目推进过程中问题难点,研究解决问题措施,并对重大问题、重点事项、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及时纠正审计偏差,确保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四是突出风险防控廉洁从审。现场审计期间,认真落实廉政责任制,严守审计现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严格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做到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