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大姚县财政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了《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会议上,对《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4部规章进行了原文学习,并明确了宣贯学习重点。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此次宣贯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对办公区域、网格区及家庭开展自检自查,推动4部规章落地见效,全面提升辖抵御火灾能力水平。国资管理股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县属国有企业抓好《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4部规章宣传学习,组织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