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指导意见》(楚政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大力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减轻居民购房税赋等方面,我县于2022年7月4日下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40号),出台了一是对农村居民(含农转城居民)购买我县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实施税款100%补贴;二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三是充分发挥房地产物业行业党委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压实行业部门监督检查责任,坚持房住不炒原则,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确定房价,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四是在政府统建回迁、企业代建安置、棚户区改造等工作中鼓励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五是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管理机制;六是银行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增长,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长效机制;七是优化开发规划,合理有序供地;八是加快完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周边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九是在保障分期地块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十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十一是在县城建成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农村居民(含农转城居民)其子女可在划定片区内就读幼儿园及小学,保障进城购房户子女就学;十二是严格预售资金监管,确保房地产项目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十三是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打造美好家园小区;十四是通过媒体加大房地产市场政策宣传力度,稳定市场预期,及时消除群众疑虑,正面引导消费者消费,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动应对市场变化,采取积极灵活的措施,促进市场交易,增强市场信心,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以上14条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刺激我县的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