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竞争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采取“四招服务”措施,助力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一是全心服务。以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为抓手,对待招投标市场主体努力做到接待热心、释疑耐心、服务诚心,对待招投标工作坚持做到学习用心、工作细心、办事公心,坚持用热情的服务感染人,用规范的服务引导人,全心全意为交易市场主体提供满意服务。
二是“保姆式”服务。在严格按规办事的前提下,着力求“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对重大项目实施全程“保姆式”服务,实现项目“进得来、办的快、效果好”的目标,努力做到“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三是全链式服务。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规定的同时,坚持“程序法定、效率优先”原则,推行项目容缺办理审批手续和进场前告知承诺制,行业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合署现场办公,全链式办理项目进场受理、审核业务、远程开标、及时解答招投标新系统流程,做优服务,推动交易项目高效线上运行。
四是全程“跟踪”服务。强化公共服务定位,加强场内“跟踪”管理服务,全程对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服务到位,加强评标专家标前到场和评标过程的“跟踪”,抓实全程电子监控和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代理机构服务行为,保障进场交易项目顺利实施,营造阳光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