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荐2017—2021年度楚雄州无偿献血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精神,经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推荐,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3个)
金碧镇人民政府
县卫生健康局
县林草局
二、先进个人(3人)
姜水平 大姚县石羊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何 安 大姚县赵家店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李艳梅 大姚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副股长
三、采供血工作优秀个人(1人)
李发顺 大姚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6月22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何异议,请书面或其它形式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或县卫生健康局党办反映,反映情况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公示对象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签署或说明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详细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组织调查核实,组织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878-6213377;
县卫生健康局党办:0878-6210820。
大姚县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