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湿地保护宣传。充分利用“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通过制作图文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2022年以来,共开展湿地保护宣传2次,悬挂横幅标语10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应知应会问答》、湿地保护宣传画等宣传资料2700余份,发放环保宣传袋及抽纸500余个,营造了珍惜湿地、爱护湿地、呵护依托湿地生存的野生动植物、共同保护绿色家园的浓厚氛围。
强化湿地小区建设。注重统筹规划,把碎片化、小面积的江河流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库水源地纳入湿地保护管理区域。至2021年末,全县共有金沙江(大姚段)流域、渔泡江流域、六苴双河流域湿地保护小区3个,水库水源地保护区2个,风景名胜区1个,水利风景区1个,湿地面积为3204.92hm2,湿地保护率达71.19%,自然湿地保护率71.97%。
强化河道生态治理。先后在湾碧、铁锁乡金沙江沿线实施退耕、陡坡地治理、新一轮退耕等项目造林20771亩,实施大姚县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生态修复工程3000亩;采取清淤、清除杂草垃圾、河堤内坡整形、木桩加固等措施,实施了蜻蛉河赵家垭口至平山河闸段和西河新街左利屯至团山幸福桥河道治理、永丰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县杞拉么小流域治理、湾碧乡河道生态治理工程7.4公里等项目,加固河流堤岸,恢复河滨带水生植被体系,实现了水资源丰沛、水质清洁。
强化湿地保护执法。常态化开展湿地资源监测工作,对围垦、填埋、倾倒、堆置废弃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进行清查整治,核实新增图斑6个,面积1.96公顷。并以河长制为基础,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湿地保护小区建设领导小组;在乡镇,建立与乡镇水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的湿地保护小区保护工作站,在村(社区)建立由保护小区沿线乡镇的河长制中的村级河长、巡查员组成的湿地保护小区巡护队,对保护小区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同时,强化水源地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内湿地的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监管工作。(撰稿: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