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局委托云南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组织专家对《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永仁至大姚段高速公路(大姚段)七分部新增弃土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经过专家审查,该方案通过评审,同意公示,现予公告。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田国平 0878-6223037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