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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农字〔2021〕51号 签发:李红亮
对大姚县十七届六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
答复
张丽萍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将芦川村委会大何屯村民组建设成为生态旅游和乡村振兴村》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在边远地区、自然环境相对恶劣、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脱贫县中确定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7个;从革命老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县中确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30个。二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将在全省推动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即:建设100个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形成乡村振兴示范;建设1000个乡村风貌特色化、产业发展专业化、生活品质现代化的精品示范村;建设10000个生活富裕、生态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做到1县有1个以上示范乡镇、1个乡村有1个以上精品示范村、1个行政村有1个以上美丽村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三是聚焦做好规划编制。将按照乡村国土空间管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要求,实行“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县级统筹、乡镇负责,“一村一规划”,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四是做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将按照“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党建强”的目标,完善乡村路、水、电、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村内道路硬化、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生活条件、村组消防设施等存在的短板。五是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力度,保护和建设广大农村生态环境,将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要求,着力保护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特色民居和改善住房条件、全面整治农村污染源、健全乡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促进城乡面貌显著改善,切实增强农村的宜居性和群众的满意度。
你们反映的将芦川村委会大何屯村民组建设成为生态旅游和乡村振兴村的建议,首先是你们村要积极主动到新街镇进行申报,新街镇将按照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镇统筹考虑后分年度进行申报创建。
在此,十分感谢你们对全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关心,对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3日
联系人:李勇。
抄送:县政府办,县人大选联工委办公室,张丽萍等代表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印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