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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

日期:2021/12/24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执法主体:大姚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杨仓生

执法区域:大姚县

执法类别:行政执法

办公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政务中心政协综合楼二楼

监督电话:0878—6227111 邮 编:675400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