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75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64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县人社局审核,拟对大姚县祥林牧业有限责任公司1家企业给予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具体明细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878-62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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