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莲委员:
你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大姚县农村道路养护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在建议中提到,近年来,我县开展”民心工程”,实现了乡村道路的升级改造,解决了农村交通不畅的难题,为发展三农经济做出重大贡献,深受农民的称赞与认可,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也暴露出了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道路设计有不合理之处,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农村道路多为水泥道路,建设标准低,缺乏养护队伍,特别雨季由于雨水造成道路积水,涵洞堵塞及泥石下滑等造成交通不便,影响出行。建议对道路设计不合理之处进行整改,加设一些交通警示标志;建议确定责任主体,将道路养护纳入道路管理者的年度考核中来,加强责任落实制;建议建立资金筹措机制,政府出资一部分,村集体出资一部分、用以养护道路;建议设立专门的养护队伍,以一个季度为期,对道路进行养护,特别是涵洞疏通及道路泥石清除;建议宣传道路安全知识和加强卫生意识。杜绝道路晒粮食和路边堆积农家肥现象。
你的建议很好,我局将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大姚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大政规【2021】3号),落实专人对县道公路路产路权维护进行监管。并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
特此回复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