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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

日期:2021/08/06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

一、受理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监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第十六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三、实施机关

本奖励实施机关为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一)举报人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二)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事实;(三)举报事项事先未被价格监管部门掌握;(四)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六、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本奖励无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九、受理收费

本奖励受理无收费

十、办理流程

申请: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不需要举报人申请。

受理: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审查: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行政奖励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精神奖励条件的举报人予以精神奖励;对符合物质奖励条件的,书面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金。

送达:举报人应当在接到物质奖励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凭奖励通知及有效身份证明到作出物质奖励

决定的价格监管部门领取奖励金。

十一、奖励服务

(一)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价格监督检查股(金碧镇南塔路25号)。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8-6087085。

(3)网络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平台:https://zwfw.yn.gov.cn/portal/。

2.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二)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价格监督检查股。

2.网上咨询:在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进行在线咨询。

3.电话咨询:工作时间拨打0878—6087085(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价格监督检查股)。

(三)监督投诉

1.电话投诉:政府热线0878-12345;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878-6222159;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0878-6222061;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股0878-6221986。

2.信函投诉:大姚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股,收件地址:大姚县金碧镇北街71号(白塔文化广场2楼)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675400。

3.电子信箱投诉:电子邮箱dyxzgjzwfw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