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新闻信息 >> 部门动态 >> 正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晨翰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5/07/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刘晨翰:

你认为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依法履行告知举报是否立案的行为违法,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日期)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5月7日决定予以受理。因你未曾提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本机关多次尝试与你电话沟通,你电话均未接通。本机关曾向你行政复议申请书所留地址邮寄大政行复〔2025〕1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因你拒收邮件被退回,2025年7月9日寄件人收到退回的邮件。因采用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大政行复〔2025〕1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司法局303室(行政复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6148181。

特此公告

附件:大政行复〔2025〕1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