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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办公场所禁烟不能沦为空话

日期:2021/05/28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早在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随着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抽烟现象并不少见,机关单位已经成为二手烟重灾区,二手烟问题正在威胁公职人员身体健康,甚至干扰同事间的和谐关系,破坏机关单位和公职人员的形象。

一是反烟意识不强烈。因有部分领导干部未能以身作则,恪守规定。使得在抽烟问题上,下属对于领导违反规定很难进行阻拦。再加上抽烟作为处理人情关系的一种手段,历来有其独特功效,所以很多下属尽管明知领导抽烟违反规定,不但不会主动制止,反而采取迎合的心态支持这一举动。其次,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当受到被动吸烟危害时,不能主动出面制止,尚未形成良好的控烟意识和控烟氛围。

二是落实规定不严格。虽然在办公场所划出了专门吸烟区,方便烟民抽烟,但落实不到位。主要是抽烟的同志对自己抽烟所产生的二手烟对别人伤害认识不足,无恻隐之心,虽然有制度,有专门的吸烟区,但依然我行我素,怕麻烦,不到指定的吸烟区抽烟。

三是监督管理不到位。随着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虽然各个单位制定了相关控烟制度,各办公室及会议室粘贴了禁烟标识,指定了吸烟区,但是对禁烟的监督管理未能做到与禁酒令一样的高度,所以虽然有制度也等同于虚设,无人上纲上线的监督管理。

对策建议:

一是制定吸烟奖罚措施。由卫健部门牵头制定吸烟奖罚措施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实施,对举报在禁烟区吸烟的举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在办公场所吸烟的,一旦核实,给予经济上的惩罚,让奖罚成为一种常态,最后达到在公共场所禁烟的目的。

二是设警报威慑吸烟者。人们之所以在公共场合吸烟,往往存在着“从众和法不责众”的心理,建议加大经费投入,在一定范围的办公场所安装类似警报器一类的装置警报器,让吸烟者一吸烟就有装置冲他“发怒”,把个人从群体中剥离出来,凸显他的羞耻感,可以有效起到威慑作用。

三是像治酒驾一样狠罚。要明确处罚的管理部,禁烟不能仅仅贴告示,为了督促办公场所执行禁烟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如果发现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或者该场所没有挂出明确的禁烟标识,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这些场所并给予处罚。应像酒驾一样出重拳,狠罚几次就能杀一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