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件相邻排水纠纷,促进了邻里关系和谐,为乡村振兴添加了一串和谐的音符。
今年3月,家住新街镇小古衙村村民李某户拆旧房建新房,期间,李某户与邻居杨某户双方因阴沟排水问题引发纠纷,导致曾经关系和睦的两家形同陌路。无奈之下,李某只好申请村调委会调解,经村调委会调解多次,双方还是各持己见,最终也未达成一致的意见。
为赶在雨季来临前完成房屋建设,4月1日,李某户来到新街司法所,申请请司法所出面帮助调解。民间纠纷无小事,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及时协调镇自然资源所、综治办工作人员一起到纠纷现场实地勘察,现场调解。
在纠纷现场,调解员查看了双方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对双方所争议的阴沟排水位置进行了实地丈量。通过现场勘察,调解人员指出, 阴沟排水位置,作为双方共用排水,并不属于任何一方,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为了避免双方矛盾再次发生,杨某户应当为李某户新建房屋留出一定位置,以便双方共同排水畅通。
在调解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明白了邻里之间应该以和为贵的道理。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通过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起到了“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大姚县司法局 李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