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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大姚县财政局于2021年3月11日《大姚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经费的批复》(大财预﹝2021﹞5号)对大姚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进行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现将本单位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及相关说明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及业务建设;掌握全县森林公安工作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林区治安形势和动态,制定对策并提出处理意见,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提供决策依据;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涉林案件的侦破工作,依法行使林区治安管理权和刑事、公安行政、林业行政执法权。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业、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纳入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编报部门共一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部门设置情况。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3个股室,下设刑事侦查中队、桂花派出所、三岔河派出所三个副科级派出所,全部由森林警察大队统一开支,统一财务。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将按照省州县各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指引,深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县林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县林区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奋力开创新时代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
1、强化未雨绸缪,筑牢维稳防线,提升辖区掌控力。坚持国家整体安全观,增强对政治敏锐性,强化人力、数据、技术、情报“四轮”驱动,加大信息收集力度,强化源头防控、重点稳控,着力提升重大事情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全方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摸排涉黑恶、涉毒等犯罪线索;抓实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工作,着力提升森林公安侦查破案能力。
2、强化护航发展,加强平安建设,提升严打整治影响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平安五号”等专项行动,瞄准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林地、乱捕滥猎、涉枪等突出违法犯罪,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重拳扫黑除恶,严打“关系网”“保护伞”,全力铲除黑恶“土壤”,努力为辖区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3、强化铁军建设,坚持从严治警,提升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以政治建警统领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州县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的各项部署要求,营造优良警风;落实从优待警举措,抓好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不断提升森林公安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2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394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3948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48394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3948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4863034元相比减少2354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1人调出(2020年10月调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39486元,其中:本年收入4839486 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39486元(本级财力483948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48394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3948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4863034元相比减少2354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1人调出(2020年10月调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3948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39486元,其中:基本支出48394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54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1人调出(2020年10月调出);项目支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保障顺序,根据全县财力可能和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2021年安排项目支出0 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0174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的3.30%;比上年的112231.00元,增加17943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1705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的6.03%;比上年的290327元增加1378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5364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的3.62%;比上年的175809元减少44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8935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的1.84%;比上年的87698元增加1237元;2130201行政运行4153308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的82.66%,比上年的3260098元增加89321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483948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39486.00元,项目支出0.00元。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425133.00元,其中: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2860013.00元;50102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29170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8935元,行政单位医疗175364元;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264680元,其中:其他交通费用172800元,办公费52500元,公务接待费8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280元,邮电费6000元,水费8000元,电费18000元,差旅费5000元,租赁费5000元,劳务费含辅警工资931600元,工会经费25000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673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19499元,离退休费130174元。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未下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五、县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加,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加,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同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加,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8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同比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减少0.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减少0.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同比减少5000元。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统筹资金安排,本着过紧日子,年初预算标准降底。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预算绩效取得新成效。首先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其次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1、自评情况
基础工作管理方面:业务人员加强对有关预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的学习,把制度的深入学习作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学习掌握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及核心要求。
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阶段绩效评估结果,比如每月按时发放工资、拨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按时准确支付到位,做到保人员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2.绩效评价管理。
2021年本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都将严格按照预算的目标完成,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经费,每月工资按县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要求编报,在财政一体化中上报工资人事信息,相关部门审核后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全都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缴纳日常水电费、支付公务接待费,严格做到使日常公用经费用到实处,保证了单位的日常办公。“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经费,同上年6万元相比已减少14.17%。在经费支出方面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保运转支出。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2021年我单位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单位职工业务能力,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以适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各年的预算,确保本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4680.00元,与上年345800.00元对比增加918880.00元,增加原因是劳务费(辅警工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1年3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