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10月21日,对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赵家店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大姚县赵家店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审计范围为建设安装工程费部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不在此次审计范围。本次审计范围内工程审定完成建设安装工程费1163.56万元。
大姚县赵家店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下,顺利完成了项目建设。从提供的竣工结算审计资料来看,结算资料基本齐备,工程结算能按照国家造价管理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但存在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重视。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大姚县赵家店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边施工边设计,场地土方开挖现场测量资料不全等问题。
2.部分建筑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大姚县赵家店镇黑什里村委会下村小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户外混凝土道路开裂下沉。
3.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7.52万元。大姚县赵家店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送审建筑工程安装费1191.09万元,核减工程价款27.52万元,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1163.5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于上述审计查出存在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建筑法规,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现场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按建设工程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管理中,涉及工程变更时,会同设计单位,慎重变更,并审视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及时补充合同协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已按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要求进行了执行和整改,对提出的建议认真进行了采纳。并如期作出了审计执行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