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监管、公开公正、协同推进、联合惩戒的原则,全面推行随机抽查监管,建立符合我县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特点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县政务网站等方式应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监督和文化经营单位自查。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每次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记录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检查事项、检查结果等,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过程可溯源、责任可追溯。
(三)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地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对于经抽查发现严重违规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视情况将其列入文化市场监管警示名单,并及时向发展改革、公安、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行业协会通报,实现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及时通过县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根据文化市场监管实际,在寒暑假、重大节假日、违规经营行为高发时段等重点节点,适时提高抽查频次;在违规经营行为多发的地区,提高抽查频次。
(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经程序抽取的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由抽查部门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执法人员在检查每个场所时应不少于2人,并当场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录入相关系统,以备抽查部门审查。
(三)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探索多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协调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其他相关部门或上级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并实施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检查事项的,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四)及时处理抽查结果
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做好惩处,及时纠正抽查对象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有关部门或者执法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立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视违法违规情节轻重,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发现被抽查对象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将检查情况和案件信息及时书面抄送有权监管部门,并积极协助办理。
(五)推进“双随机”信息公开
按照“谁抽查、谁公开”原则,充分利用网站等载体,设立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目录、随机抽查处理结果,提高行政机关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创造条件。
四、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切实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并积极配合跨部门的随机抽查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将随机抽查工作列为重点法制宣传内容和培训内容,争取市场主体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认知和支持,提高综合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二)加快工作进度。根据省、州、县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双随机抽查启动工作,并在县政务网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随机抽查结果。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启动阶段的经验和问题。
(三)加大舆论宣传。加大对文化经营单位及社会各界关于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适当邀请媒体参与到随机抽查活动中,实现社会共同监督。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