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姚县禁种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坚决遏制、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大姚县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云南省禁毒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
二、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三、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四、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一律强制铲除。
五、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公安机关将按照《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10,0878-6148031
金碧派出所:0878-6222110
仓街派出所:0878-6381110
七街派出所:0878-6382110
龙街派出所:0878-6383110
赵家店派出所:0878-6384110
新街派出所:0878-6385110
六苴派出所:0878-6366110
石羊派出所:0878-6371110
三岔河派出所:0878-6375110
三台派出所:0878-6376110
铁锁派出所:0878-6377110
湾碧派出所:0878-6301110
桂花派出所:0878-6308110
昙华派出所:0878-6387110
特此通告
大姚县禁毒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