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应出席代表177人,实到会代表153人,符合法律规定。本次会议的执行主席是:何家明、陆积峰、马跃云、张家卿、曹燕、李贵昌、王波、刘永生、刘映宏、杞玉昌、杨丽英 何敏、金学顺、曹晓梅、普开菊。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跃云代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马跃云在报告中回顾了2020年的工作,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中共大姚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团结依靠广大代表和全县人民,围绕中心大局,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组织代表视察6次,评议部门2个,作出决议决定4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7人次,全面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之中,始终做到与县委同频共振、步调一致;始终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围绕全县经济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助推经济行稳致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推动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从严从实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为促进人大履职提供基础保障。
报告指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州委九届九次及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县委“11233”发展思路和目标定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两个机关”建设,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上有新作为、在推进法治建设和治理效能提升上有新举措、在汇聚民意增进人民福祉上有新成效。
马跃云在报告中强调:围绕总体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更高的站位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紧扣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大的担当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民生利益保障,以更实的作风推动民生福祉改善;聚焦主体作用发挥,以更高的标准推动代表工作创新发展;注重政治思想引领,以更严的要求抓好人大自身建设,增强适应新时代新阶段人大工作发展要求的能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在报告的最后,马跃云说:各位代表!时代赋予了新使命、新目标,开启了新征程。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大姚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精神,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开拓进取,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晓俊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指出: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88件,结案2608件,结案率97.02%,同比收案下降2.78%,结案率上升2.74个百分点。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持续向好,为市域社会治理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先后有7个集体、27名个人获得最高法院和省、州、县表彰,连续五届保留“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1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努力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为“十四五”期间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保驾护航。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普应聪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指出: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依法履职有作为、服务大局有担当、推进改革有力度、党建队建有成效,在推动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大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共4项工作获州级以上表彰,11名干警获州县表扬。其中党总支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2019年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检察机关政治、业务、队伍建设,努力为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法治保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家明主持会议。(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