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现有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水库库区和枢纽建筑物安全,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工管〔2019〕16号)《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楚雄州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河长组办〔2019〕6号)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大姚县白鹤水库、红豆树水库等3座中型水库,龙林水库、石洞水库等24座小(一)型水库以及三棵木水库、中子庄水库等59座小(二)型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一、公告内容
依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工管〔2019〕16号)的规定。
管理范围:水库库区为校核洪水位以下范围(含岛屿);中型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100m;小型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50m~100m;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m~20m。
保护范围: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外延100m~200m;中型水库管理范围外延200m;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外延100m;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管理范围外延50m~200m。
本次共划定大姚县已建成的3件中型水库、24件小(一)型水库工程、59件小(二)型水库工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包括水库库区、大坝和附属建物等范围,共划定管理与保护范围面积52.80km²,管理与保护范围周长949.32km,具体划定成果详见附件。
二、公告日期
公告期7天,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含节假日)。
三、联系方式
公告期内,如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联系大姚县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878-6211018。
特此公告。
附件:大姚县白鹤水库、龙林水库、三棵木水库等86座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汇总表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