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各蔬菜批发户及广大市民: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和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蔬菜批发市场噪音扰民、交通堵塞、环境卫生差等问题,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取缔在百草岭大街与莲花路口的蔬菜批发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批发地点
永盛农贸市场、金碧家园农贸市场、华丰商城农贸市场内。
二、规范整治时间
2023年2月10日开始。
三、规范整治对象
百草岭大街与莲花路口的蔬菜批发户。
四、相关要求
(一)各蔬菜批发经营户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做好准备,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位置规范经营。
(二)存在占道和沿街摆卖行为的经营户必须自行整改。
(三)对不按时限规范经营行为、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