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供应,推进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树立底线思维,加快矿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促进大姚县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 号)、《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楚雄彝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大姚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围绕大姚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合大姚县矿产资源实际,我局委托云南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编制了《大姚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现向社会广泛征求各部门、各社会团体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1月10日前书面或来电反馈到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电话0878-6222239、6213171)。
附件:《大姚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