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州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楚雄州美丽河湖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河长组办〔2020〕3号)、《大姚县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大姚县总河长令第7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县美丽河湖建设,结合大姚县工作实际,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对2021年县级美丽河湖进行了评审,经过准入自评、公众评价和专业评价,综合评定大姚县2021年度县级美丽河湖名单为:
1、水库:永丰湖;
2、河道:蜻蛉河金碧段。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众可在本信息公告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8月3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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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75400
大姚县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