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是大姚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大姚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各级政府储备粮、军粮供应等政策性业务,开展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粮油制品、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百货、五金、预包装食品、卷烟、各类针织品、纺织品的批发、零售的综合性国有企业。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招聘以下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聘用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
(一)销售经理:1名。
(二)市场营销员(网络销售):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上进,作风严谨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1)销售经理:
①年龄在35岁及以下(含),既在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有企业管理、行政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
④具备较高综合管理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
(2)市场营销员(网络销售):
①年龄在30岁及以下(含),既在199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网络销售能力,有2年以上市场销售工作经验。
4.持有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5.户籍不限;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限未满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17:30分止, (周一至周五早8:00至11:30,中午14:0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附电子版照片);
(3)荣誉证书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大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
(二)笔试:报名结束后,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文化知识测试,测试的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国家法律法规、新颁布的《粮食流通条例》、计算机的应用操作等。
(三)面试:面试主要对专长、基本素质、精神面貌等进行了解。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通过初审后初步确定招录的,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政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政审。
(六)公示与聘用: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大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部分按面试总分,依次递补,补满为止。
五、聘用与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拟聘用人员与大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和聘用期工资福利:
1.销售经理:
基本工资(3000元)﹢业绩提成﹢年终绩效。
2.市场营销员(网络销售):
基础工资(3000元)+业绩提成。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继续聘用的,执行公司其他员工工资标准。
六、未尽事宜由大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办公室解释。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大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办公室
邮 箱:2934470016@qq.com
附件:《大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