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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 在收到您反映的“开通天然气,收取燃气建设费用”的问题后,我局已对该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网民您所购买的商品房为永盛新城B9栋,该楼盘的预售许可时间为2018年,预售许可证号为:预许大字2018-07号,该楼盘的开发商大姚永盛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与大姚中民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燃气工程建设合同。合同约定“该项目的燃气工程建设费,甲方(大姚永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纳入房价收取,由甲方协助乙方(大姚中民燃气有限公司)向购房业主单独收取。”具体收费标准,适用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发改价格[2015]25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市管道燃气工程建设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该文件规定:“小区居民用户燃气工程建设费。老小区改造,多层(8层以下含8层3400元/户)高层及小高层(8层以上)3600元/户。”网民您所反映的收取3400元燃气工程建设费问题,与上述文件中规定相符合。 大姚县市场监管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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