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租房咨询 |
留言日期 | 2023-03-10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您好,本人籍贯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宜就镇,于2018年1月到大姚县工作至今已有五年,名下无房产。我想咨询大姚县公租房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以我的情况是否能申请,若能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2023年大姚县公租房提交申请日期是什么时候,在哪里提交申请,期待回复,谢谢! |
回复时间 | 2023-03-13 |
回复内容 |
杨女士: 您好!您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公众参与网站留言反映的“本人籍贯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宜就镇,于2018年1月到大姚县工作至今已有五年,名下无房产。我想咨询大姚县公租房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以我的情况是否能申请,若能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2023年大姚县公租房提交申请日期是什么时候,在哪里提交申请,期待回复,谢谢!”咨询事项我局已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目前,我县公共租赁住房执行的政策依据是《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2〕89号)。入住申请实行集中受理,县住保中心会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有租赁保障性住房需求的注意查看公告,并在受理期限内自行到县住保中心领表申请。 二、处理意见 (一)申请条件 1.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廉租房):户籍在全县12个乡镇辖区内,享受县民政部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不含享受临时生活救助的大中专毕业生),且现无房或在县城规划区内人均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居民(非农户口)家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登记有车辆的,价值在10万元以内(含税以购车发票为准)。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大姚县城规划区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225元的退休人员,大姚县城规划区内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职工、进城务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县城规划区农村户籍外)的无房人员或在县城规划区内家庭人均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登记有车辆的,价值在10万元以内(含税以购车发票为准)。 (二)提交资料 1.城镇低收入(廉租房)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申请人户口册上所有成员,若申请人与配偶未在一本户口册的,配偶属于事实的家庭成员,须按照政策提供)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原件审验); (2)申请人城镇低保领取证、领取低保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原件审验);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未婚的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复印件(原件审验); (4)所有家庭人员(小于18周岁、大于60周岁及在读学生除外)工作、收入证明,无工作收入的,开具无工作收入证明; (5)所有家庭成员名下有机动车(摩托车除外)提供购车发票复印件(原件审验); (6)申请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粘贴在申请表对应位置。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公租房)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申请人户口册上所有成员,若申请人与配偶未在一本户口册的,配偶属于事实的家庭成员,须按照政策提供)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原件审验); (2)申请人工作证明(务工的提供聘用合同,自领表之日起算合同满1年以上;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自领表之日起算登记满6个月以上;公务员、事业人员用人单位出示证明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聘用合同,退休的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未婚的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复印件(原件审验); (4)所有家庭人员(小于18周岁、大于60周岁及在读学生除外)工作、收入证明,无工作收入的,开具无工作收入证明。 (5)所有家庭成员名下有机动车(摩托车除外)提供购车发票复印件(原件审验)。 (6)申请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粘贴在申请表对应位置。 三、答复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方式于2023年3月13日15:00分对您咨询的问题进行了回复,您对我局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关心、理解及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3日 (经办人:华伟,联系电话:0878-6223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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