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 |
留言日期 | 2022-08-13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一、实施政府购房补贴 对农村居民(含农转城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的购房者,在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网签合同并备案后,县财政给予购房者资金补贴(实际缴纳契税的100%)。享受财政补贴政策以签订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于办理完网签合同备案后,凭《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不动产)发票、维修资金发票、契税发票到县财政局办理。有效推进商品房去库存工作,直至政策执行时间截止。 请问一下是政策出台之后买房才有吗? 政策出台前一年买了房子还没有交房能不能参与这个政策? |
回复时间 | 2022-08-16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留言内容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大姚县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指导意见》(楚政办发〔2022〕3号)要求,始终坚持“住房不炒”的定位,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40号),于2022年7月4日正式印发实施。 您在留言中提到的“对农村居民(含农转城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非住房的购房者),在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网签合同并备案后,县财政给予购房者资金补助(实际缴纳契税的100%)。享受财政补贴资金以网签合同备案实际为准,于办理完网签合同备案后,凭《商品房购买合同》、购房(不动产)发票、维修资金发票、契税发票到县财政局办理。有效推进商品房去库存工作,直至政策执行时间为止”等内容,即为我县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引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提出的具体的惠民政策措施。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即相关政策条款从2022年7月4日起正式施行。 您提出的“政策出台之后买房才有吗”“政策出台前一年买房子还没有交房能不能参加这个政策”等问题,文件中已进行了明确,以签订网签合同及缴纳契税的时间确定是否属于补助范围,不以是否交房来确定。即如果您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网签合同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契税能就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如果您不是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网签合同则不能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下步工作中,如果您还想了解购买商品房的相关政策措施,可以直接咨询行业主管部门,即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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