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请问大姚县农村宅基地确权证书什么时候下发? |
留言日期 | 2022-01-18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请问大姚县农村宅基地确权证书什么时候下发?2020年八月份左右就开始确权确认了 一年多过去了 仍然没有看到宅基地确权证书 |
回复时间 | 2022-01-25 |
回复附件 |
关于王鹏在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的答复(1).docx |
回复内容 |
王鹏您好: 您在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请问大姚县农村宅基地确权证书什么时候下发?2020年八月份左右就开始确权确认了,一年多过去了仍然没有看到宅基地确权证书”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大政通〔2020〕12号)通知要求,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如下: 一、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查程序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完成相关审查程序后,镇人民政府会发出批准用地通知,同时向申请人发放批准书,农户拿到批准书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自行办证即可。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如果你户已提交相关材料并符合审批条件,金碧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办公室会向你户和村(社区)发出批准用地通知。建议你或者委托人带上相关户籍材料到所在村(社区)或金碧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办公室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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